各區住建局、財政局,鎮江經開區城鄉建設局、財政局,鎮江高新區建設和交通局、財政國資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鎮江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鎮政規發〔2024〕4號)等文件精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聯合制定了《鎮江市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獎勵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鎮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鎮江市財政局
2024年11月18日
鎮江市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獎勵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鎮江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鎮政規發〔2024〕4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動建筑業改革和發展,優化建筑業產業結構,提高工程質量安全水平,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獎勵范圍
在建筑業產值提升、市場開拓、資質晉升、項目創優和科技進步等五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建筑業企業。
二、獎勵種類及標準
(一)建筑業產值提升
年度完成建筑業產值10億元以上、且增幅超過10%的建筑業企業,每增加1億元獎勵企業1萬元,超額不足1億元部分,不予獎勵,最高獎勵20萬元。
(二)市場開拓
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注冊地外年完成施工產值超5億元部分,每增加1億元獎勵企業1萬元,超額不足1億元部分,不予獎勵,最高獎勵10萬元;專業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同時具有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年度專業承包產值占總產值比例應超過50%)在注冊地外年完成施工產值超1億元部分,每增加1000萬元的獎勵企業1萬元,超額不足1000萬元部分,不予獎勵,最高獎勵5萬元。
(三)資質晉升
企業由總承包一級晉升為特級的最高獎勵100萬元,由總承包二級晉升為一級最高獎勵20萬元。
(四)項目創優
主創“魯班獎”的最高獎勵50萬元、參建的最高獎勵20萬元;主創房建項目“國家優質工程獎”和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的最高獎勵30萬元;主創國優專業工程獎(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中國鋼結構金獎、中國安裝工程優質獎“中國安裝之星”)、省“揚子杯”的最高獎勵10萬元。
(五)科技進步
對獲得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及以上、在完成單位中排名前三的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對獲得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獎二等獎及以上、在完成單位中排名前三的企業最高獎勵5萬元;對新建成國家級、省級工程研究中心或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最高獎勵20萬元、10萬元。
三、組織實施
獎勵實施方案具體程序如下:
(一)資金申報。企業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請,形成單行材料,加蓋公章,主要要件有:
1. 獎勵資金申報表;
2. 材料真實性承諾書(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3.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 建筑業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表、總承包和專業承包建筑業企業外出生產情況表、企業資質證書、獲獎證書、國家級、省級工程研究中心或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材料評審。市住建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重點審核有關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結合年度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及建筑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預算安排數額,提出建筑業企業獎勵建議方案,市財政局對方案進行審核。
(三)公示。市住建局對擬獎勵方案在本部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資金撥付。公示期間無異議的,市住建局會同市財政局確定專項資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報批后下達,專項資金直接撥付給被獎勵企業。
四、附則
1. 本方案由市住建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 本方案適用范圍為鎮江市區,包括丹徒區、京口區、潤州區、鎮江經開區和高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