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加快建設制造強市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十五屆政府第7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加快建設制造強市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新質生產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對連云港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對連云港產業發展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快推進制造強市建設,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提升產業發展能級
(一)推動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引導各縣區、功能板塊立足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科學確定2—3個特色產業加快強鏈補鏈延鏈,支持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和國家(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創建。
(二)加快規上企業培育擴容。對首次入規的工業企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取得軟件企業評估證書),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
(三)鼓勵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引導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對獲評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80萬元獎勵,復評通過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元獎勵;對獲評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60萬元獎勵,復評通過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對獲批省級專精特新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復評通過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獎勵。
二、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
(四)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獎勵。
(五)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建設。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獲評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獎勵,復評通過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5萬元獎勵。
(六)支持中試平臺載體建設。加速推動科技成果有效轉化,對獲評國家工信部制造業中試平臺、省制造業中試平臺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獎勵。
(七)鼓勵新產品新技術研發。對入選《江蘇省重點推廣應用的新技術新產品目錄》的新技術新產品,每個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獎勵。
(八)鼓勵優質民企參軍發展。鼓勵民口企業按規定參與軍工生產和科研任務,對獲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備案)證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
三、推進“智改數轉網聯”
(九)支持企業智能化改造。全面推進制造業企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對存量企業技改項目當年度“智改數轉網聯”設備有效投入額200萬元(不含稅)以上的,給予不超過有效投入額12%的獎補,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內限申報一個項目)。
(十)鼓勵智能工廠建設。梯度培育基礎級、先進級、卓越級和領航級智能工廠,對被評為先進級智能工廠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被評為卓越級和領航級智能工廠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和400萬元獎勵。
(十一)推進數字化轉型貫標。鼓勵企業實施數字化轉型,對首次通過國家評定機構認定的數字化轉型貫標達到2星級(含)以上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對獲評先進級以上智能工廠并首次通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認證(CMMM)二級、三級、四級(及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二)建設工業互聯網平臺。推進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對被認定為省級及以上重點工業互聯網平臺(行業級、區域級、雙跨)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被認定為省級重點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級)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
四、支持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十三)推動AI大模型創新應用。支持人工智能賦能新型工業化,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營管理等環節打造“AI+產業”典型應用場景。對首次入選國家工信部人工智能賦能新型工業化典型應用案例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市級每年遴選一批可復制、可示范推廣的典型應用場景項目,每個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
(十四)提升人工智能服務能力。對首次完成國家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備案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對首次完成國家級境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或深度合成服務算法備案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獎勵。
(十五)支持關鍵軟件研發設計。引導研發具有技術領先優勢的關鍵軟件產品,對首次通過CMMI3(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3級)認證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對取得江蘇省首版次軟件認定的企業給予每個認定軟件最高不超過40萬元獎勵;對規上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企業新取得軟件產品評估證書的,給予每個產品不超過2萬元獎勵(每個企業每年不超過20萬元)。
五、推進綠色低碳轉型
(十六)支持綠色制造示范。積極推動化工、鋼鐵等主導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對標國際同行業先進水平構建全鏈條綠色制造體系。對獲評國家級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工廠的給予最高不超過80萬元獎勵,對獲評省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的給予最高不超過40萬元獎勵;對獲評國家級能效“領跑者”的給予每個最高不超過40萬元獎勵。
(十七)支持零碳(近零碳)示范。加快打造零碳園區、零碳工廠,對獲評國家級零碳、近零碳工業園區(工廠)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80萬元、60萬元獎勵,對獲評省級零碳、近零碳工業園區(工廠)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40萬元、30萬元獎勵;對獲評市級近零碳工廠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
(十八)支持綠色建材發展。加快推動建材行業綠色節能改造,對首次取得國家綠色建材認證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獎勵。
六、強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九)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獲得國家級公共服務平臺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級三、四、五級公共服務平臺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
(二十)服務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獎勵。
(二十一)開展重要活動或承辦重大任務。組織開展節能降碳、新能源汽車推廣等主題活動,承辦上級安排部署的重點任務或重要活動。
認定類獎勵政策實行“免申即享”,同一事項涉及兩項以上市級政策的,按照“就高且不重復”原則執行。實施過程中,國家、省、市頒布新規定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新規定執行。“推進智改數轉網聯”類4個項目涉及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和贛榆區的由市、縣(區)按3:7分別承擔,其他各區、功能板塊范圍內的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其他項目均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本政策措施需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的,由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另行制定。
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