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松江區關于加快推進穩外貿穩外資實現高質量對外開放的若干措施(試行)》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上海市松江區經濟委員會
2025年11月18日
松江區關于加快推進穩外貿穩外資實現高質量對外開放的若干措施(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進一步提升貿易投資合作質量和水平,推動上海國際貿易中心能級提升,構建松江區對外開放合作和競爭新優勢,依據《松江區關于加快推進穩外貿穩外資實現高質量對外開放的若干意見》,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一條 加快集聚外貿新業態
支持國際貿易分撥業態發展,根據市級扶持給予相應配套。鼓勵外貿企業、跨境電商和物流企業等主體積極布局海外倉,加快推進公共海外倉建設。
鼓勵松江綜保區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醫療器械產業基礎上拓展保稅維修與再制造、檢測認證、跨境電商和時尚消費品貿易等業態。
推動前置貨站建設,優化前置貨站服務質量,支持跨境電商監管場所建設及優化,根據市級扶持給予相應配套。
第二條 鼓勵拓展多元化國際市場
鼓勵企業擴大區域內業務輻射范圍,支持企業建立多層次國際營銷服務網絡,支持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企業拓展多元化國際市場,鼓勵企業加大市場開拓力度。
鼓勵更多企業參加廣交會線下展,支持外貿企業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等境內國際性展會。鼓勵企業參加海外展會推薦目錄內展會。
第三條 加大金融支持
深化政銀企合作,鼓勵企業用好貿易融資、專項債等政策性金融支持和服務。鼓勵企業充分運用出口信用保險工具,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擴大中小微企業覆蓋面,支持企業通過上海“單一窗口”在線報損索賠。
第四條 著力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
加強“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宣傳和培育,幫助引導更多企業申請并成為高級認證企業,享受相關便利。對新認定的AEO高級認證企業,一次性給予最高20萬元扶持。
第五條 支持服務貿易創新發展
支持建設服務貿易公共服務平臺,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支持服務進口,鼓勵企業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及技術出口,根據國家、市級扶持給予相應配套。
加大對特色專業服務業發展的支持力度,鼓勵企業申報認定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重點項目。
第六條 進一步擴大利用外資
加大吸引外商投資企業力度,對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外商投資項目,注冊資本中的外方出資達600萬元(含600萬元)以上且在1年內到位的,給予實際到位資金最高3%、總額不超過500萬元的補貼。
第七條 支持外資企業增能發展
對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全球研發中心、外資開放式創新平臺參照市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政策要求給予支持。對經市商務委認定的外資研發中心,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八條 支持企業用好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等各類自由貿易協定關稅優惠政策
指導企業申請成為經核準出口商,用好原產地自主聲明便利化措施,引導企業用好中國(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和“上??诎?rdquo;移動應用服務RCEP功能,服務保障企業最大程度享受自貿協定關稅優惠政策。鼓勵優勢領域企業深度參與RCEP等自貿協定區域供應鏈合作,提升與本區產業形成良性互補的相關產品及中間件出口通關效率,幫助企業提高供應鏈協同響應能力。
第九條 優化外資外貿企業營商環境
建立外資外貿企業服務保障制度,從生產、物流、用工等方面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的困難問題,全力穩定外資外貿企業預期和信心。加強外商投資企業服務和合法權益保護,持續落實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機制、街鎮(經開區)外資責任人機制。
附則
本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松江區經濟委員會負責解釋,并制定實施細則。本措施除《關于進一步明確松江區產業扶持資金分擔比例的通知》(滬松府〔2022〕147 號)已有規定的條款外,所涉及的產業扶持資金由區級財政和街鎮(開發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對提供虛假項目申報信息的企業,自發現之日起,取消其申請本產業扶持政策資格,追回已撥付產業扶持資金,并依法將其列入失信名單。原《關于印發<松江區關于推動穩外貿穩外資實現高質量對外開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滬松經規〔2023〕1號)自本措施發布之日起同時廢止。本措施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或上海市頒布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對于上級政策文件中要求區級配套或直接給予支持的項目,結合區級預算情況按市級政策執行。對于相關資質認定獎勵,如發生名稱調整但實質內容不變,按現規定執行。